艾明教授的《犯罪标记行为》学术讲座
2014年12月15日晚7:00,艾明教授(广东省警官学院侦查系教研室副主任、侦查专业副教授)莅临华师法学院,在我校教一栋104面向华师全体研究生,作了题为《犯罪标记行为》的学术讲座。我院黄立教授出席会议,广大学生积极参会并讨论,全场爆满。
艾明教授结合最近的连环杀人案,分别就标记行为的含义、标记行为的类型、标记行为的表明方式和标记行为的价值四大板块做了论述。讲座的开场以美剧《沉默的羔羊》来引入标记行为,重点解读了标记行为与犯罪手段的区别。两者最重要的区别是目的不同,除了目的不同之外还有就是行为的稳定性也是有差异的。比如说:犯罪手段一般是有两种情况的,一种是退化现象,另一种是进化现象。随后介绍了艾明教授对其结合国外的理论进行的一个分类:即内源性标记行为和外源性标记行为,且对其做了详细的举例。在接近尾声的时候,艾明教授对标记行为进行了一个系统的概括,亦对标记行为在我们刑事案件侦查中的价值性分析。
本次讲座给了我们极大的启示和教育:如果能将“犯罪标识”广泛应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将极大提升破案指数。同时,引入“犯罪标识”对案件嫌疑人分析,或许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冤假错案。总之,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介绍嘉宾
现场观众提问
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