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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创办律师学院

2015-09-29 12:25:2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12514日,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成立揭牌仪式暨2012年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开班典礼在我校大学城校区国际会议厅举行。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副厅长梁震,我校党委书记胡社军,副校长黄丽雅,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李海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欧永良和省司法厅、省律协、学校相关部门、法学院的领导以及省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出席了本次仪式。 
    陈伟雄在仪式上作讲话,他强调,充分利用高校教学资源,大力提升我省律师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水平,对于加强律师队伍的人才培养、思想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确保律师队伍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胡社军指出,培养合格、专业、优秀、卓越的律师,是高校和社会共同的艰巨任务,华南师大律师学院的成立,就顺应了将律师事业正规化、行业化的趋势,毫无疑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他表示,成立律师学院是华南师大服务广东经济社会新需求的一个实际举措,响应了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汪洋书记的报告。胡社军希望合作三方能将律师学院打造成广东律师培训与继续教育的品牌,争取尽早实现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目标。
    欧永良在讲话中提到,律师学院创新教育模式,是广东省完善律师培训与继续教育的一个重要举措,一定会对我省律师事业长远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我校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院长崔卓兰也介绍了律师学院筹备情况。她表示,一定要将律师学院办好办精、做大做强。 
    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与我校联合创办,系广东省四大律师学院之一。我校能在众多高校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创办律师学院的机会,是我校良好办学水平、专业实力和社会声誉的集中体现。律师学院的成立,也创新了高等院校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共同培养律师专业人才的模式,推动了律师教育的正规化和律师理论研究的深化。 
    据了解,华南师大律师学院主要承担广州市、深圳市以外省内其他地方新律师入职培训、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律师管理工作理论研究、其他政策性律师培训项目以及省司法厅、省律协委托的专项工作等。根据规划,律师学院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律师继续培训基地、人才教育基地、学历教育基地和理论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