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下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法学院王涛院长和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杨迥检察长分别代表合作双方签字,之后王涛院长与杨迥检察长进行了实习基地挂牌仪式。法学院曾二秀副院长、莫逊男副书记、王燕玲老师以及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协议签订仪式。根据合作协议,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将成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专业实习基地,此外,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还将在信息交流、学术调研、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合作。此次协议的签订,对于双方在增进共识、深化友谊的基础上,相互取长补短,促进理论和实践的密切结合,对于推进和加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顺德区有关司法机关的交流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