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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2015-10-13 15:29:11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书的质量,现启动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组织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重点组织动员中青年科研骨干积极申报,重点辅导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申报青年项目。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老师,应进一步围绕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根据2015年度申报指南选题进行再设计、再论证和再充实;近两年申报但未获立项的优质项目应进一步修改,充实项目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再次申报。

  二、学校组织申报安排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预申报初评工作,根据评审结果和专家意见向社科处推荐具有较大立项可能的项目。

  1、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2015116日前。

  以学院为单位,广泛发动申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全员申报。2015116日前,各申报人完成申报书并报给学院,学院收齐本单位申报书。所有申报书请按2015年度申报书填写。

  2、学院组织初评。截止时间:20151120日前。

  要求各学院组织项目评审会,邀请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初评。各学院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自行制定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统一上报社科处,参加评审的专家须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各学院将评审专家修改意见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建议反复修改提炼。20151120日前,各学院将申报书汇总后报送至社科处,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修改意见汇总表1份,同时将修改意见汇总表和申报书汇总表发至社科处邮箱。

  学校根据各学院申报的数量、质量及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组织申报工作开展良好的学院给予奖励。

 3、学校进行复评。截止时间:20151125日。

   20151125日前,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书进行复评,择优推荐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凡未参与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正式申报。以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的时间为准,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秀娟

  联系电话:85215762

  电子邮箱:SKCL@s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