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2015-10-21 16:22:5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法学院团委法志队在荔园小学开展主题班会活动 

2015年10月15日,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的干事们在天河区东明荔园小学开展以“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下午两点,主题班会按时开始。同学们首先观看了一个有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视频,并发表了自己在观看视频之后的感想。随后班会主持人通过两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列举了常见的不良行为,并且向同学们展示了我国法律对中度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规定,帮助同学们区分了违法与犯罪这两个概念,引导同学们说出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为了检验同学们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理解程度,主持人进行了一个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小游戏,对回答正确的同学奖励了小礼品,加深了同学们的理解记忆。期间每位同学热情高涨,回答问题十分积极,课堂秩序良好,问答过程气氛热烈。在班会结束前,主持人请每位同学在小纸条上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并对同学们提出了希望与寄托。在热烈的掌声与欢呼中,东明荔园小学主题班会活动圆满结束。活动结束后,法志队参与人员合影留念。

本次主题班会旨在提高同学们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识以及增强其对违法犯罪的理解,同时希望同学们能够杜绝不良行为,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知法、守法,以促进自己的健康成长。通过此次主题班会,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通过同学们写下的小纸条,主持人发现大家都有了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的意识,并且知道了该如何抵制不良诱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撰稿人:王娟 张嘉琪

审稿人:陈蕾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律服务志愿者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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