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13级毕业生定于2016年1月24日(星期日)领取毕业证书,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上午10:30-12:00点,旅游管理系楼二楼东206室(法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二、领取资料:毕业生凭学生证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学籍档案;
三、将学生学生证交回学院(如丢失学生证者,请写一份丢失学生证说明书并把身份证复印在上面);
四、请同学们核对所领资料:
1.毕业证书及封面、学习成绩表;
2.学籍档案。(领取后请勿自行拆封,送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毕业生名单见附件。未能如期毕业的同学,根据自己没修完的课程请在三月份留意下学期的课程安排表完成相关课程。
法学院成教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