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新消费·我做主——广州市2016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

2016-03-25 22:56:1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6年3月15日早上,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的队员们来到了英雄广场,协助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纪念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多块展板,展示了多个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吸引了众多市民的驻足观看。广东新闻联播、南方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羊城晚报》及《广州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出席活动并作现场报道。广东省消委会各部门、广州市工商局有关处室、广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以及广州市和越秀区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及大型企业等共80多家单位在现场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接受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投诉、举报案件等。法志队的队员们在12315中心摊点协助工作人员开展咨询工作,并引导市民到正确的摊点进行咨询。一市民由于其购买的商品房图纸与实际不符合从而产生纠纷,认为公共过道的设计不合理产生了安全隐患,影响其日常生活,所以前来寻求12315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法志队队员在一旁运用学到的知识,协助工作人员一起给出了满意解答。活动结束后,法志队队员们合影留念。

    本次活动让市民了解到消费者维权的知识,学习了消费者维权的法律法规,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法志队与广州市工商局首次合作也取得了不小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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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毛瀚正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律服务志愿者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五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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