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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及2016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10-14 11:25: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及2016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10-12
 

各院(所):
  为加强对我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有关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依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决定对2015年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6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也一并开展。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
  2015年研究生创新计划立项项目。
  2、验收方式:
  各学院研工办将本学院项目结题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培养办。研究生培养办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
   3、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该项工作,按时收齐本学院研究生承担项目的结题报告(附件2)纸制版及电子版。

  (2)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应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延期的时间,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未提出延期申请又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暂停研究生所在学院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并按照《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3)需提交材料清单:结项汇总表(附件1)一式1份,学生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1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和获奖等)复印件一份(学院核查人员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以上纸制材料请交研究生培养办,同时请将结项汇总表以及学生结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173815915@qq.com(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二、新项目申请

1、申请人资格: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申报名额:各单位按在读学生数(除去毕业班人数)10%的比例申报,研究生导师如指导有未结项项目则不得指导新项目;

3、申报程序:申请研究生请先仔细阅读《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附件5),然后再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填写完毕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比例择优推荐。

4、需提交材料清单: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申请书》(附件4)一式2份,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证明)复印件一份(学院核查人员签名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以上纸制材料请交研究生培养办,同时请将立项汇总表以及学生申请书电子版发送173815915@qq.com(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0-85211115。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doc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

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研究生创新计划学陆军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研究生创新计划资助项目结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