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教务处拟决定对以下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温筱迪,法学院法学专业2012级学生,学号20121201100。
洪振宇,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2012级学生,学号20121100044。
谭锦萍,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类专业2012级学生,学号20121300203。
邵贤剑,信息光电子科技学院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2011级学生,学号20113200093。
陈旭贤,国际商学院法语专业2011级学生,学号20114015024。
上述同学如对本公告书内容有异议,可于2017年1月18日前向我处提交书面陈述书或申辩书;逾期不提供陈述书或申辩书,视同你认可以上内容,我处将对你进行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教务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