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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规范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说明

2017-04-14 11:33:3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高等学校:

  因编辑疏漏,《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第67页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没有列全,应为16门: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特此说明。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