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遴选2017-2018学年度国内交换生的通知

2017-05-08 14:10:4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相关学院:

2017年—2018学年国内交换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换生名额

交换学校

名额

年级

交换时间

备注

首都师范大学

10

2015

一学年


陕西师范大学

20

2015

一学年


南京师范大学

10

2015

一学年


西南大学

10

2015

一学期


东北师范大学

10

2015

一学年


二、遴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选报交换学校和交换专业。

(二)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择优为学校推荐交换生候选人,每个交换学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除1名正式候选人外,学院也可以根据学生报名及考核情况,为各交换学校推荐上报候选人的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名额不限,但必须注明“候补”及学生考核排名。

(三)教务处根据学院推荐意见、候选人成绩排名、自荐材料等综合选拔候选人进行考核。

(四)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并公布交换生名单。

三、遴选要求

(一)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前3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30%。

(二)交换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很好地完成交换学习任务。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乐观开朗、积极向上。

四、材料上报

请各学院在5月19日前上报以下材料:《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申请书》、学生学业成绩单、学生自荐申请等。

五、教务处联系人

郭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室),联系电话:85211092。

 


附件1:各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rar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