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逐步推进,我国国际民商事交往的广度、深度和频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公民、企业在对外交流、贸易和投资过程中对外国法、港澳台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需求与日俱增。而相关规定浩如烟海、千变万化,这给涉外民商事诉讼和仲裁实践中准确查明和适用外国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明晰外国法查明义务分配,完善外国法查明机制途径,为中国企业、居民更好地“走出去”、为裁判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等提供法治保障,这是“一带一路”倡议不可或缺的重要配套服务,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司法制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5月27日,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前沿问题专题研究委员会、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广州市法学会航运法研究会、广州海事法官协会、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等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倡议下外国法查明理论与实践新发展专题研讨会在广州举办,50多位来自全国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就外国法查明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林燕萍教授和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涛教授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前沿问题专题研究委员会召集人、华东政法大学杜涛教授和广州法学会航运法研究会会长曾二秀教授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研讨会。
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主任林燕萍教授,复旦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刘丽君教授,广东省高级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杜以星法官,广州海事法院研究室庭长倪学伟法官,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许越先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宋锡祥教授,台湾开南大学吴光平副教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苏晓凌博士,江西财经大学王吉文副教授,华南农业大学江保国副教授,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陈柳波法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吴星奎律师,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庭谭学文法官助理,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杜涛教授,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广州市法学会航运法研究会秘书长徐锦堂副教授等专家学者就“一带一路”倡议下外国法查明的中国新规则、新实践、新探索、新理论和国外前沿进行全面深入的规则阐释、实证研究、计量分析、比较研究和理论提升,同时就我国司法实践中外国法查明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就“一带一路”倡议下完善我国外国法查明的机制和配套服务等提出富有价值的建议。
广东省高级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杜以星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刘力教授,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研究主任郭萍教授,暨南大学李健男教授、吕国民副教授对会议发言作了评论,其他与会专家学者就自己感兴趣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会在掌声中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