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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的通知

2018-12-06 15:38:17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位老师、同学、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18年12月17日上午10:00至12月27日上午10:00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时间。

一、评估对象

全日制本科课程。

二、教师注意事项

(一)请本学期参与全日制本科授课的教师12月7日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c.scnu.edu.cn/(“用户名”为教师4位码,“类型”选教师,如果忘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请向所在单位教务员查询),点击“信息查询”,进入“选课情况”,选定2018-2019学年第1学期,下拉“上课信息”核实本学期授课的课程和学生信息。若发现本人授课课程或学生信息有误,请联系本人所在单位教务员在2018年12月7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更正。学生评教一旦开始,信息无法更改。

(二)教师下学期初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查询”,进入“教学质量评价”可查询本人本学期及历年来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

三、学生注意事项

(一)同学们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jwc.scnu.edu.cn/,点击“教学质量评价”对本学期修读的课程进行评估。“用户名”为学号,“类型”选学生。如果忘记密码,请持学生证向学院教务员查询。

(二)为了使评估结果真实地反映同学们的意愿,让教师获得客观的课堂教学情况反馈,为教师提供一个分析课堂教学效果的依据,同时也为同学们以后选课(或选教师)提供参考,请每位同学认真参与网上评教工作。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将于下学期初反馈给教学单位,并提供教师本人查询,同学们的个人信息不会出现在反馈结果中,请各位同学客观进行评估。

四、教学单位注意事项

(一)请开课单位教务员核实本单位本学期课程、授课教师及学生名单。如实际授课教师与教务管理系统教师不相符,请教务员在12月7日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后台,选择“智能排课”,进入“换教师”进行修改。如学生信息有误,请教务员在12月7日前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后台,选择“选课管理”,进入“选课课程调整”增删学生名单。

(二)个别特殊课程,如选课人数低于10人、课程起始周在评估时间之后等原因不能参加评估,请开课单位教务员填写 不参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课程汇总表(附件1),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7日10:00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cnuzlk@126.com

如下课程教务管理系统直接设置不评估,学院不必报备:粉笔字、钢笔字、微格教学、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教育见习、专业见习、毕业论文。

(三)本学期有聘请外聘教师、返聘教师和研究生授课的单位,请开课单位教务员填写非在职教师汇总表(附件2),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7日10:00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scnuzlk @126.com,非在职教师也必须接受学生评教。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85216107,邮箱:scnuzlk @126.com


附件1 不参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课程汇总表.doc

附件2 非在职教师汇总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