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王燕玲副教授撰写的论文《人工智能时代的刑法问题与应对思路》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9年第5期转载。该刊为我校认定的T类学术刊物,是人文社会科学最高层次学术刊物之一。被该刊转摘的论文原文发表于《政治与法律》2019年第1期。
王老师认为,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的徐徐到来,正在深刻动摇传统刑法体系及其基础。智能主体的出现及其对“人”的刑法地位的冲击首当其冲,应当从智能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与判断这一角度出发,审慎地研判智能主体的刑法地位及其权利保护问题。面对智能时代下的新型犯罪及其归责问题,应当区分利用智能主体作为犯罪工具、针对智能主体实施犯罪、智能主体独立实施犯罪等情形,充分利用现有刑法原理与刑法解释学等资源,激活传统罪名的扩张适用潜能,妥善解决刑事责任归属问题。社会形势更替与发展决定了刑法立法的变革及其必然性,应当高度重视适应人工智能的刑法立法完善课题,并根据实践需要,逐步通过增设新的罪名与新的刑罚措施等方式,来满足日益发展的新型社会需求。
王燕玲博士为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是经济刑法,知识产权刑法。现任广东省犯罪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通讯信息法学会理事,广东执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在《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知识产权》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