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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航运法律界盛会在广州顺利召开

2019-07-04 12:13:2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19629日上午,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广州海事法官协会共同承办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暨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广州海事法院顺利召开。来自高校、法院、仲裁机构、律所、企业等社会各界代表和学生共2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开幕式由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赵淑洲律师主持。广州海事法院叶柳东院长、广东省法学会薛晓光副秘书长发表了开幕致辞,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对参会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广州市法学会卢晓珊副秘书长主持了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筹备工作报告和选举表决环节。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徐锦堂博士向与会代表报告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筹备工作随后参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章程》《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选举办法》,并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以华南师范大学曾二秀教授为会长的研究会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在研讨会阶段,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倪学伟法官主持第一环节“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问题研讨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光玉律师分析了索赔主体和责任主体、污染损害范围和损失认定以及对遇难船舶、应急行动性质的认定等船舶污染损害索赔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杨运福律师以其承办的“桑吉”轮油污损害案为例,总结了船舶油污损害案件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责任限制、油污责任主体、清污费的索赔主体和计算标准等法律问题。广州海事法院的吴贵宁法官从司法审判的角度,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其关于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周期、案件调解、损失认定、索赔主体等几方面的自我思考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陈向勇律师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黄晖律师在与谈环节分别从实务角度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问题发表了看法

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郭萍教授主持第二环节“无人船相关法律问题研讨。王石岩船长表示船舶行业逐渐在向信息物流化发展,但信息物流化在提供便捷的同时也会带来在安全和安保、软件系统、数据化方便的挑战。广东海事局法规处李华文副处长在研讨中阐述了无人船定义、分级、优势和风险,并从行政机关的角度,分析无人船在管辖权、海上避碰与引航、船上人员配备、海洋环境保护、船舶建造技术、船舶事故的责任与赔偿、网络安全等方面对监管机关可能造成的法律问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徐锦堂副教授则从法学理论研究的角度对无人船的登记检验、条约的适用及民事责任进行了阐述。中国法学会会员、希德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分享了在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香港在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方面的优势,并提出粤港澳大湾区应合作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提升内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在“一带一路”的发展。在与谈环节,广州市律协“一带一路”法律业务专委会主任林翠珠律师提出航运的智能发展是个趋势,也带来了法律挑战,如何监管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及追责,需要积极面对。珠海云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潘登总监阐述智能化数字化是一个趋势,无人船不是完全取代海员,而是改变海员的工作场所、降低海员工作的强度和枯燥性。但实际上无人船在法律上的问题还没有突破,比如如何取得合法地位,如何购买保险等问题仍需解决。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黎晓光秘书长表示无人船法律问题前沿且具有实务价值,但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法律进行调整规则落后于实务,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有必要的。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做了闭幕致辞张院长提出本次会议有组织有分享有热情高度赞扬了大会的顺利筹办与组织,并感谢各位与会来宾的积极参与。至此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暨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