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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国际研讨会在穗成功举行

2019-11-18 18:00:43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第二届“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国际研讨会在穗成功举行

 

2019年11月9至10日,第二届“国家治理模式改革与依法治国”国际研讨会在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基地)、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广东行政审判案例研究基地协办。来自瑞典、瑞士、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学者,以及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在内的近50家单位近百人参与了本次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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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际研讨会议旨在回应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交流各国国家治理的经验,总结提炼依法治国的模式与行政法制度的创新,为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终目标贡献智识。

本次会议的开幕式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晓生教授主持。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陈文海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教授,瑞士弗里堡大学Peter Haenni教授,中国警察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先生先后致辞,并预祝本次研讨会取得圆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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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国家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

会议第一单元由华南师范大学崔卓兰教授和西北政法大学王周户教授主持。本单元集中讨论了“国家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的问题。瑞典隆德大学法学院Bengt Lundell副教授就瑞典监察员制度进行报告,分别从制度的起源、变迁、模式、适用范围、职责权限、功能等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并提出了监察员制度在中国的意义。华南师范大学薛刚凌教授围绕着行政法的中国模式建构展开论述,分别从为何要研究行政法的中国模式、行政法模式的分析框架、我国行政法既有模式的梳理与检讨、影响行政法模式的因素以及行政法中国模式建构的具体构建共五方面内容展开。南京大学肖泽晟教授从映射代表理论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讨论了新时代背景下人大代表结构如何完善的问题。大连海事大学杨晓楠教授以依法治国为视角,探讨了市级地方立法创新性。随后六位与谈人分别从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如何解决地方立法创新,行政法的基本框架体系、行政法学科的历史、创新与发展等内容展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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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依法治国与政府间关系构建

会议第二单元由广州大学董皞教授、《中国法学》吴雷副编审主持。本单元集中讨论了“依法治国与政府间关系构成”问题。日本名古屋大学荣誉教授FUKE Toshire就日本“依法治国”原则的形成、发展进行了介绍,并对该原则未来的发展进行展望。 华东政法大学章志远教授从法治一体化建设的视角出发,讨论了“央地互动型”模式的运作机理。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杨欣教授在依法治国的框架展开对地方先行先试权的讨论。北京科技大学王霁霞副教授则讨论了地方政府竞争规则问题。随后六位与谈人分别从立法面临的问题、立法权权限、央地互动,地方政府的竞争的理论基础、宪法根基、规则、政府竞争不宜妖魔化等内容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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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治理方式与行政法制度

会议第三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谭宗泽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林俊盛副庭长主持。本单元集中讨论了“治理方式与行政法制度”的问题。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Sarah Biddulph从比较法的视野出发,以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对毒品依赖问题解决的主要路径和依靠的力量为例,介绍了该州基层治理的特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吕凯峰调研员则讨论了我国综合执法改革问题。华南师范大学伍劲松教授以中国行政解释制度的正当性问题为题进行报告。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宋智敏教授则讨论了建立以人大为主导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问题。随后五位与谈人分别从大小国治理的差异、顶层设计的思维分享了国家治理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以及行政执法如何协调、行政解释的文本在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中的效力问题、把法院吸纳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可能性等内容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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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经济与社会治理中的法律手段

会议第四单元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陈云良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高文英教授主持。本单元围绕着“经济与社会治理中的法律手段”为主题展开讨论。瑞士弗里堡大学Peter Haenni教授以金融领域、健康领域为例,讨论了经济领域应当如何规制的问题。华南师范大学王涛教授介绍了卡尔松物权分割理论与瑞典治理模式的转型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治理中国模式发展的启示。华南师范大学许顺福讲师则介绍了日本政府促进经济发展的行政法手段,与此同时以日本医院开设中止劝告为例,讨论了政府对经济领域管制的弊端。中鼎信用研究院执行院长余欢女士就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精细化的立法路径选择进行报告。随后五位与谈人分别就国家权力与经济的关系、瑞士与瑞典治理模式对中国模式建构的启示、扶贫全民总动员的方式的适当性等内容展开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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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 新技术与行政法的发展

会议第五单元由中山大学高秦伟教授、长春理工大学赵静波教授主持。本单元围绕着“新技术与行政法的发展”为题进行讨论。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李哲先生以多元共治语境下政企合作建设数字政府的实践与探索为题进行报告。中共福建省委党校陈晓勤副教授以我国需要什么样的大数据发展地方立法为题进行报告。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马颜昕特聘副研究员基于公益论的视角,讨论了政务数据使用限制的问题。

随后六位评议人分别从美国数据管理使用对个人自由的影响、社会治理方式、公权与私权关系的变化、人脸识别技术、大数据资源配置、个人信息在刑事司法中的运用、地方大数据立法的必要性等问题展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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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闭幕式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孔繁华教授主持。崔卓兰教授进行学术总结。崔教授认为本次会议中西合璧、内容丰富,提出了众多非常有分量的见解。不少文章立足于本土问题的观察与研究,紧密地回应了中国的现实需求,收获颇丰。薛刚凌教授在闭幕致辞上表示,第一,本次会议主题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它是中国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第二,表达对各位与会嘉宾、会议工作人员的感谢;第三,表达对明年将要举办的第三届“国家治理模式与依法治国”国际研讨会的期待,并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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