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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国际航运法方向建设座谈会成功召开

2022-06-23 16:57:0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点击: 收藏本文

2022年6月20日,法律硕士(非法学)国际航运法方向建设座谈会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119会议室成功召开。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会长詹思敏,副会长、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专委会主任、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董事会主席王敬,副会长、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光玉,原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吴自力,副会长、广东省律协海事海商专委会主任、广东恒福律师事务所主任林翠珠,副会长、广东省航海学会秘书长赖力,副会长、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淑洲,常务理事、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陈雷鸣,常务理事、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任雁冰,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波共十位专家莅临本次会议。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晓生,法学院院长张永忠、及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徐锦堂等热情接待。本次会议上,各位专家、领导就设立国际航运法方向的必要性及其生源保障、课程讲授、研究指导、实习就业等事项进行探讨并取得重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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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伊始,杨晓生书记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杨书记说道:“对于开设国际航运法学专业,是一个非常慎重的决定。学院领导和学位评审委员会深思熟虑,考虑和论证了各种相关因素。”杨书记提出:“既然成立了这个学科,就要办好,就要一炮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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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忠院长也表达了对各位专家到来的欢迎和感谢。张院长补充并指出:此次国际航运法方向专业开设的定位是偏向实务,致力于打造涉外法治人才。此外,对于专业名称中的“国际”一词,张院长也作了深刻解读。通过对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资源平台等的梳理和介绍,张院长表示在各位专家的支持下国际航运法学专业的建设前景光明。张院长还提出:“涉及到人才培养,就没有小事”,随后张院长请各位专家就国际航运法专业建设的入口(招生)、出口(就业)和培养过程方面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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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思敏会长首先肯定了国际航运法学专业名称中“国际”一词。詹会长提出,航运在经济全球化领域一直都是“领头羊”地位,而且广东也有“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定位,拥有众多海事方面的专家。对于国际航运法学专业开设的必要性詹会长也表示充分肯定。詹会长提到,目前广州海事司法的发展,离不开包括敬海律师事务所在内的众多优秀律所的通力合作。华南师范大学在资源和平台都具备优势的情况下,提出法律硕士(非法学)国际航运法的学科建设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可以作为航运法律人才培养的试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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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敬副会长提出,在座的各位都是司法实践经验非常丰富的法官、律师。对于该专业的课程设置安排,律师实务这方面的课程完全可以成为一个亮点。詹会长对此表示赞同,同时又提出国际航运法学专业的特色和定位应当是国际高端人才,在教学方式上可以参考国外教学方式,这也可以作为一个创新点吸引更多的生源。同时也应当注重基础教学,法学基础知识基本功一定要扎牢打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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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光玉副会长首先对学科的实务定位表示肯定,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学生准入条件。首先,他认为学生不能浮躁,要有耐心扎实法学基础知识;其次,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许律师提出在生源入口上,面试非常重要,仅仅通过笔试是不够的,要通过面试反映学生的逻辑思维以及性格,可以邀请用人单位参加到面试中来协助学校选拔人才。此外,要会学以致用,扎实的理论知识与实际要联系起来,要会解决问题。可用的人才不是多了,而是太少。在场的各单位每年消化20个都没有问题。最后,许律师表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从业者从事教育事业就是要讲奉献,不是为了图名图利。实务专家参与教学要有规范,学生也要想学,教也会更有劲头,争取一炮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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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淑洲律师首先也强调了航运法的天然“国际性”。此外,赵律师还提出近几年航运这个领域出现了很多新变化。首先,随着现代技术的进步,海事纠纷例如油污、碰撞等越来越少,海商领域提单争议也越来越少。但是又冒出来一些新的东西,例如金融方面的船舶融资租赁、期租收益融资。因此,不能把课程设置的过于传统,要做一些不同的尝试。要关注一些新的需求,以此作为突破点进行创新学习,例如一些新兴的海洋开发、海上风电等问题,深入了解航运大背景的变化对课程的设置有很大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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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自力法官首先表示目前广州航运业发达、律师和司法全国领先,就业市场对于国际航运法学专业人才需求大,就业不成问题。其次吴法官也提到了由于该专业国际性强,在入门门槛方面需要提高对外语的要求。此外,吴法官还对培养方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提出:指导老师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要从入学就确定导师,全程指导实习和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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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力副会长在肯定吴法官的建议的同时,再次强调了招生定位要高标准,招生时要注意对考生文字写作、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的考察。从就业角度来看,课程设置和教学目标要注意对于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赖秘书长还表示可以协助国际航运法方向的招生宣讲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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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雷鸣律师提出法律硕士(非法学)国际航运法方向的设置是非常必要且恰逢其时的。首先,广东地区海事海商法是走在国内前列的,华南师范大学在良好的资源背景下设立学科优势巨大。其次,就海商法教育而言华南地区相对薄弱。广州作为千年的贸易古港拥有悠久贸易历史,近代广州的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和司法审判也处于领先地位,但广州的海事海商教育却处于稍微落后的状态。华南师范大学作为在华南地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学,设立本学科的前景一片大好。虽然传统的海事海商的法律服务越来越少,但是一些新的领域比如船舶融资租赁、海洋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在不断发展,如果学科能够在专业设置和教学质量上有保障,毕业生是会有很多就业机会的,除了律所、法院外,港航机关、企业、保险公司、保赔协会等都是就业渠道。最后,陈律师建议把考核基础理论知识放在第一位,在课程教学上以实践教学为主,包括真实案例讨论辩论、模拟法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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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翠珠主任首先从国际性方面提出建议。国际航运法的国际性要求招收学生必须拥有良好的英语读写能力,应该尽早加强他们法律英语方面的培养,可以通过与广外等其他学校合作的方式,广纳人才来进行培养。其次,林主任强调了专业的复合性,航海技术、金融保险等专业性强,与航运法关系密切,学校可以与广州交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合作招收人才。最后,林主任指出实践性也是课程设置中非常需要注意的一个方面,可以通过学生跟随导师上庭、参与与客户谈判、校企合作定向培养等方式来进行实践教学,把研究生培养与员工培养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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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生书记对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议进行回应。杨书记首先肯定了招生准入问题的重要性,可以通过邀请实务界专家参与招生面试环节来把关,提高招收学生的质量。会制作招生简单、加大宣传,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在培养人才方面,要把握培养需要的核心课程,在课程学习的同时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其次,杨书记认为结果很重要但过程同样重要,如何具体培养出行业和社会需要的高端人才这是需要双方在以后的合作中共同探讨的。

张永忠院长首先对各位专家发表的富有建设性的人才培养方案表示感谢。张院长表示在今后的合作中,学院会在学校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学科的专业性较强,学院会从学生的招录阶段进行把关,同时尊重学生兴趣,为他们提供转入或转出该专业的渠道。在培养过程中注意巩固学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并重。张院长指出,打造好这一研究生方向,需要依靠学院和各位专家的共同努力、同舟共济、乘风破浪,孵化、研发、设计课程、教材和案例,形成合作培养人才的机制规则,把人才培养的工作做好。

最后,本次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通过此次研讨会,各位专家老师从招生准入、课程设置、实习就业、机制规则等不同角度出发,实事求是地讨论了学科建设中需要注意的各项问题。把握细节的同时着眼于人才培养目的,从而切实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