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2023年拟录取硕士
寄送《体检报告》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现将拟录取考生寄送《体检报告》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请所有拟录取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的硕士研究生将“体检报告”原版纸质文件(近3个月内有效)寄至本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公示链接(目前学校暂未挂出,请随时留意):https://yz.scnu.edu.cn/tongzhigonggao/ssgg/
体检报告下载链接:https://yz.scnu.edu.cn/ziliaoxiazai/
二、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1.请务必使用“顺丰速运”寄送,不接收其他快递寄送的材料。
2.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文1栋211室研工办。
3.邮编:510006
4.联系人:陈老师
5.联系电话:020-39310085
三、资料寄送时间
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寄达学院,请预留好快递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