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6日,“航运法律之声”系列活动第六期“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座谈会”在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8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活动由广州市社科联和华南师范大学联合主办,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交通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晓生教授,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曾二秀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郭萍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向明华教授,广州航海学院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敏教授,广州民航学院姚琳莉副教授,南方医科大学洪亦卿副教授,校外授课导师广州海事法院退休法官吴自力先生,广东海建律师事务所许光玉主任、广东省航海学会赖力秘书长、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赵淑洲律师、广东恒运律师事务所黄晖主任、广东敬海律师事务所王骏律师、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雷鸣律师、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任雁冰律师,广州仲裁委高级秘书长许越,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徐锦堂博士等20多人参加了本次座谈会。
会议伊始,杨晓生书记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杨书记提出:“现在我们的人才培养平台已经搭建起来,号角已经吹响,接下来是怎么走的问题。”杨书记强调,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非常重视国际航运法人才培养平台的构建,希望能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让学生更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期待把今年第一届学生培养好,让专业办学的口碑更响亮,也让社会认可,打响第一炮。
会议的第一项议程是进行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方向法律硕士授课导师聘任仪式以及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续聘仪式,由杨晓生书记向授课导师和研究员颁发聘书。
随后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徐锦堂秘书长请各位本地高校专家传经送宝,分享各校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经验。
郭萍教授着重分享了中山大学涉外律师班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以团队形式开展教学工作的经验,提出校内导师在教学上的经验和校外导师在实务方面的专长相结合的模式,注重双语教学,吸引拔尖学生,能让学生能够学有所用,缩短学生适应社会的周期,同时郭教授也对华南师范大学国际航运法方向法律硕士采用校内导师协同校外导师的培养模式表示肯定。
向明华教授介绍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利用学校传统优势、与外语学院进行双向互动,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平台,推动本硕博连读、吸收小语种生源,开发全英双语课程和教材,组织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和国际会议、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向教授还建议学生们要打牢法学基础,同时要结合好自己本科专业,找到和法学的学科连接点,不要浪费本科所学知识。
广州航海学院张敏教授在分享了海商法本科教学的做法之后强调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重要性。
紧接着,姚琳莉副教授和洪亦卿副教授围绕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教材建设、基地建设、论文写作评审等方面传提出了宝贵建议。
曾二秀会长随后请实务界专家为国际航运法专业的学生提出学习建议和要求。
赵淑洲律师指出,国际航运法方向的人才既要有很好的法律基础知识储备,又要掌握一定的航运知识,学生应当思考如何利用好研究生三年在这两方面有所提高,同时由于航运涉外性较高,对外语能力的要求也比较高,学生要把外语能力作为工作能力的一部分,提高外语水平。本科非法学专业学习国际航运法也有自己的优势。
许光玉律师强调,实务中航运案件干涉重大,对能力要求非常高,不是要一般的人才,而是高端人才,学生在进入圈子之前就要做好被淘汰的思想准备。航运法方向的学生不仅要学海商法,实务中大量案件的处理要用到其他法律,同学们要掌握好其他的一般法律,还要了解航运知识,更要学好英语。
吴自力法官提出,同学们要有自觉意识,在哪方面有所欠缺就要主动地学习,同时也要有所选择地进行学习,在精力有限的情况下找准主要矛盾,还建议同学们到船舶上实地学习,建议学院以讲座的方式弥补课程设置上的不足。
黄晖律师指出,虽然海事律师成长周期长,但是海商法有着特别的魅力,是相对小众和新生的领域,深入研究的话更容易取得成绩。航运法的课程设置是偏应用型的,同学们要想清楚怎么结合自身优势进行应用。黄律师建议同学们要做好职业规划,以目标为导向严格要求自己。
周崇宇律师分享了自己的成长之路,建议同学们深入学习理论知识,广泛阅读多写作,艺多不压身。
姚琳莉副教授也现身说法,读双学位时非常勤奋,经常“白加黑”,现在仍笔耕不缀,每周写作万字。
任雁冰律师提出,在教学上应通过英美判例的研读开展教学,强调判决原文的学习,并掌握新的思维方式,从而开拓其他领域。
陈雷鸣律师强调,国际航运法硕士要有信心,要自律向上。在航运法领域,最重要的是法律思维、航运知识和外语能力三方面,同学们要加强这三方面的综合能力,在掌握好基本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
王骏律师认为在座的资深律师大多本科非法学专业,“五院四系”和其他法学院系各有特点,养成终生学习的习惯是立足的基础。并且提出所谓海商法,第一是“海”,要懂海洋航运事务,第二是“商”,要有商业概念,第三才是“法”。
赖力副会长指出,我们的学生仅具备技术上的能力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应当具备心理素质、逻辑能力和思维模式,这是每个行业相通的基本要求。要学有所成,必须下苦工夫。
国际航运法方向研究生代表王皓同学表态,勤奋努力,挑战自我,走出舒适区。
最后,曾二秀会长对本次座谈会进行总结,本次座谈会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本次座谈会后,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国际航运法方向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从而为后续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