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4年拟录取硕士提交或寄送《体检报告》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华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的规定,现将拟录取考生寄送《体检报告》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请进入我院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提交或邮寄医院“体检报告”原版纸质文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公示链接:https://yz.scnu.edu.cn/a/20240415/596.html
体检报告下载链接: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
二、提交或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1、如邮寄,请使用“顺丰速运”寄送,不接收其他快递寄送的材料。
2、提交或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文1栋211室研工办。
3、联系人:陈老师
4、联系电话:020-39310085
5、邮编:510006
三、资料提交或寄送时间
4月30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或寄达学院,请预留好快递时间。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