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地级市律师协会:
根据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2021版)》,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需要以及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在保障质量与效果的前提下,我院拟继续利用相关专业网络平台组织2021年第一期(总第26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培训将以“线上直播+录播课程”的方式进行。
现将2021年第一期(总第26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人员安排
取得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已办理实习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内,并已报名参加集中培训的人员。
本次培训拟安排在省律协报名备案参加集中培训的部分人员参加,名额分配如下:佛山市240人,惠州市93人,珠海市54人,汕头31人,揭阳市16人,韶关市24人,肇庆市20人,潮州市6人,汕尾市5人,共489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注:名单内学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线上直播+录播授课”或是“调整到2021年第二期培训班授课”(2021年第二期培训班具体时间与培训形式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
线上直播+录播授课
三、培训时间及平台
1.培训时间:2021年4月6日(周二)-2021年4月30日(周五)
(1)直播课程每日在线时间
上 午 | 9:00-11:30 | 每天上午9点00分之前完成上线签到;每天上午在线时间不低于120分钟,短时课除外。 |
下 午 | 14:30-17:00 | 每天下午14点30分之前完成上线签到;每天下午在线时间不低于120分钟,短时课除外。 |
注:具体课程安排将另行通知
(2)录播课程以学时为单位计算,培训期间应按规定完成指定数目的课时,未完成将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2.培训平台:小包公法律大讲坛(直播使用软件及账户密码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线上培训课程内容将严格遵照《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课程将含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责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线上专题沙龙,主题讨论,庭审观摩等自学课程。
五、参训确认
参加集中培训的学员请于3月22日-3月26日中午12点前登录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教务信息管理系统http://lawyers.scnu.edu.cn/,点击“学员登录界面”,账号为学员学号,密码为手机号码(账号、密码详见附件1)。如确认参加本期培训,登录后请点击“基本信息管理”,请务必完善单位地址、邮箱、照片、学费发票内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等信息;同时,请学员上传三证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证,上传证件请严格按照“学号+姓名+证件名”的格式重命名,如“202101001+孙XX+实习证”,并点击“确认参加培训”。
不参加本期培训者,请于3月26日之前电话联系并提出书面申请,将《延期培训申请》(附件2)加盖律所以及律协公章后邮寄至律师学院办公室,我院将会以收到延期培训申请为准安排在下一期培训,否则今年不再另行安排培训。
注:上传照片大小为295*413,图像不超过100KB,图像格式为jpg或者gif。
上传证件扫描件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2M。
六、培训费用
1.学费1680元。学费包含教师课酬、课程平台维护、技术支持等费用。
2.学费缴纳请留意后续通知。
七、培训要求
1. 严格考勤,按时线上打卡签到签退,平台将记录学员登录时长,登陆次数,及时掌握学员的出勤率,作为考核依据。
2. 尊重教师,在直播间上课期间,学员应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认真听讲,不随意打断老师的讲授,课堂互动交流,应文明礼貌。
3. 本期培训班为线上课程,直播授课期间,按照学员管理规定请假不能超过三次(每个上午、下午和晚上均算一次);录播课程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课时,不计算在请假范围内。
八、其他事项
请相关地级市律师协会协助通知本期学员安排好工作,保证集中培训的时间,并严格按通知要求参加培训。
参训确认后主动退出培训或因纪律问题被取消培训资格者,相关收费不予退回。
九、律师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文1栋121室
联系人: 曾老师 办公电话:020-39311955 邮箱:hslsxy2020@163.com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
2021年3月12日